在加拿大
据温房网:尽管加拿大的法律对租客的保护已经非常到位,但发生在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矛盾,却从来没有消停过。近日,一位大温网友在本地论坛上为她朋友租房解约的事情,请广大网友支招。事情的过程是这样的:
这位网友大致了解BC省对于租客的保护措施,并且BC省还有严格的租金增长限制,而且房东也不能直接下达逐客令。那么,房东可以提前解约吗?
如果没有合同,只能受制于房东
有很多网友一针见血地表示:一些人和房东一起住在一栋公寓里,一方面是为里尽可能省钱、让生活更便利,另一方面就是“互相帮助” —— 租客不签合同获得灵活性,房主可以避税。
如果这位朋友的确没签合同的话,就算房主提出20%的租金涨幅要求,他也求助无门,如果真的想继续住,只能接受房主的要求,要么就想办法迅速搬走。
其实租房签合同有保障这事,人人都清楚,但又的确有太多人想图省事、想少交些税,因此私下搞定租房事宜。不出事的话大家还算“皆大欢喜”,万一有纠纷,房东和租客都会倒霉。
租客倒霉是因为房东可以以各种要求让租客多出房租或者赶租客,房东倒霉是万一租客惹事生非、破坏财物,没有房屋租赁保险来减少损失,总之看似双赢,其实双输。
如果有合同,甚至可以直接报警上诉
有位“有过亲身经历”的网友指出,如果你和房东签了正规的租房合同,那么你甚至不用和房东去争辩,而是直接报警、告上中小法庭,因为房东的所作所为违法。
而且,“不用担心跟房东闹翻后,一时间内找不到合适的房子住或者搬家后还是要多付租金,因为法律规定房东的这种行为,需要赔偿租客一年房租,”这位网友表示。
如果房东并不懂BC省的租赁法案,认为可以随意“拿捏”租客的话,还有网友建议租客准备一份中文的租赁法案,明确告知房东“每年允许的地税涨幅、以及需要提前多久通知搬家”,最重要的是,告诉房东违法的后果。
无论怎样,都不要“负气出走”
但不管怎么争辩,千万不要走极端,比如故意不交房租、赖着不走,这样你也变成了责任人之一,凡事不要意气用事。
尤其不要自己提前终止租约,负气出走,因为BC租赁法规规定:租客提前终止租约,需要承担房东重新出租的费用,重新出租的过程越长,前租客需要承担的费用也就越多。
此外,租客在租房时,不管有没有通过正常渠道,房东基本都需要收一笔押金的,负气离开的话,租金也不会退,得不偿失。
权衡一下利弊,必要时也只能忍耐
如果没有签租赁合同,不在少数的网友表示:“事已至此,你只能权衡一下利弊得失。”
如果你现在住的很满意,觉得房东平时对你也不错,而现在搬家市场上同类房屋,租金价格已经超过房东给你涨价后的数额,那就自认倒霉吧,涨10%就10%。
再或者,你可以同意上涨10%,但上涨后,你要和房东补签租赁合同,这样今后房东还想涨,就能按照法律规定来了。如果房东不愿意签合同,那再考虑搬走也行。
还有网友支招道:你可以同意增长10%,但也要提出更多的诉求,比如让房东允许你在深夜使用厨房、允许使用更多冰箱空间或者别的小事,这样相当于把那10%抵消了。
房客被投诉,比房东被投诉更多
在大温,到底是房东投诉租客多,还是租客投诉房东多?SFU曾做过一项调查,显示的是从2006年到2017年的12.7万起纠纷事件。
其中,有7.56万起,被告是房客;有5.15万起,被告是房东。所以,房客被投诉,比房东被投诉更多。
房客被投诉,无非是因为违反租赁协议,比如制造噪音、损坏财物等等,很多时候房东因为识人不明,导致总是找到不靠谱的租客。
租客想投诉房东,该怎么做?
最后要说的是:如果你和房东产生矛盾,或者你是房东,和租客产生矛盾,如何投诉、如何进行法律仲裁?
方法其实并不难,只需要联系BC省房屋租赁管理局,英文是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拨打电话,有专员会跟你详细了解情况。
电话:604-660-1020,地址:5021 Kingsway,Burnaby
如果BC省房屋租赁管理局仍然不能调解矛盾的话,房东或租客才需要考虑通过律师、上诉来解决纠纷。
租客未经允许邀请父母同住 赖着不走怎么办?
据温村那些事儿:要说这大温的房价越涨越夸张。很多人就使出绝招,开始各种想办法省钱。其中,分租就是一个常见的办法。如果能够忍受隐私不便,或者做饭洗衣排队,其实分租还是不错的选择。
然而,就有很多租客或者房东没有边界感,同住一个屋檐底下,入侵到别人的舒适圈。
最近,就有一名房东非常委屈地在网上吐槽:为什么房子分租给别人,对方随意把父母接来,没想到这一住就不走了。不仅增加了人口进出的风险,做饭炒菜都得候着,感觉别人一家其乐融融,自己作为房东才是多余的。
据了解,这栋房子的一个房间本来是租给一名留学生的,合租一直没有问题。然而,对方某天一声不响地把自己父母接过来,当时房东回国了,也没有多给予理会。想着留学生也在外不易,和父母团聚一下也好,没想到他的善良逐渐演变成了“鸠占鹊巢”。
离谱的是,这留学生全家挤在一个房间,也不知道和那么大的子女挤在一起,父母怎么住得开。
最后房东还弱弱地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向人开口?也只能在网上吐吐槽,说得最多的就是“气死了”“不想撕破脸”。
从始至终,房东也只和对方交涉的时候提到了水电费增加,并没有说出自己更多的介意。而他的善良,就让不知进退的租客视作理所应当,连人家提到的“水电费”都没有任何要补偿的意思。更别说自觉地补偿租金了。
网友气不打一处来。“要我早把他们撵出去了”
而房东的顾虑是,他一心认为签署的条约:保护租客,不敢随意赶人。于是只能白白忍受。
也有好心网友提醒,是对方先违约了,如果要严格按照租客条约,是不可以随意增加常住人口的。
“你要拿出主人的姿态,一味地忍让客气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据了解,加拿大的租赁条约里,对房东房客的责任划分很明确的。其中有一条就是,房东必须在合法的理由之下才能驱赶租客。包括:
1.不交租金或经常拖欠租金,
2.从事不法行为,
3.对房屋造成损坏,
4.无故打扰其他租客,
5.太多人居住,“太多”指的是不利于健康、安全或违反住房标准的人数限定。
6.申请租房时,收入作假,
7.未经允许,单方面增加居住人口,
8.房东要拆迁或变卖房产。
其他,因为有孩子,有宠物等原因,是不可以驱赶房客的。
不过,这里的太多,只是一个相对的数据,而“不利于健康、安全”“违反住房标准”这中间的度需要好好讨论,有的掰扯。别人动不动给你整一个“非人道主义”,不让别人亲人团聚,倒也理论不过来。
而细心的网友发现,合租其实不受法律保护,签了协议也无效。也就是说,他们这一租赁关系,只涉及私人恩怨,在加拿大法律保护范畴之外。
房东即便如此介意,到最后的愿望也只是希望恢复如初,把房子租给合同上写着的人,让留学生的父母搬走。
这样的人,不得不让人感叹↓
对此,你怎么看,你在大温租房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过些许的无奈?
来源:温房网、温村那些事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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