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涉嫌强奸罪 吴亦凡在8月16日批捕



在加拿大


(综合)周一,华裔加拿大流行歌星吴亦凡因涉嫌强奸被捕,此前该歌手被指控在醉酒时与一名 17 岁少女发生性关系,并引诱其她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


在一份声明中称,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声明中没有提供指控的细节。

检方的一句话,传递出哪些信息?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相关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根据检方通报的内容,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可见如果构成强奸罪,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刑罚的起刑点即为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有前述加重情节的话,起刑点则为十年有期徒刑。

目前吴亦凡在刑事诉讼程序上仍是“犯罪嫌疑人”身份,最终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等待人民法院的判决。



下面来回顾一下吴亦凡事件的时间线:

2020年12月5日,冯某(女,28岁,时任吴某凡执行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女,18岁)到吴某凡(男,30岁)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

12月6日,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某竹在酒后留宿在吴某凡家中,两人发生性关系。

12月8日,吴某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用于网络购物。


2020年12月8日 - 2021年4月,吴某凡和都某竹保持微信联系

2021年6月,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在网络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

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牟取利益,联系都某竹,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微博文案。

7月14日,朝阳警方接到吴某凡母亲吴某的报警,称遭到都某竹敲诈勒索。

7月1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男,23岁)被抓获。经查,2021年6月,刘某迢看到都某竹和吴某凡的网络炒作信息后,遂产生冒充相关人员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刘某迢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31日,中国警方通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8月1日,吴亦凡个人及其工作室的微博均被注销。

8月16日,北京朝阳检察院通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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