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奇葩理论教人逃税 列治文华人获刑2年半12万罚款



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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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法院上周四判处一名列治文男子30个月有期徒刑和12万元罚款,罪名是逃税以及教唆他人逃税5000元以上。加拿大税务局(CRA)随即也在其官网上公布了这一判决。

涉案的男子名为Eric Ho(又名 Eric Siu-Kei Ho 和 Pat Lee),是列治文居民。2012年,Eric Ho就被控在2004至2008纳税年度,没有申报582641加元的应税收入,并因此逃避了122367元的应纳税款。

该案于十年前的2012年3月5日首度开庭,Eric Ho没有出庭,法院于同一天签发了对他的逮捕令。在逃10年后,Eric Ho于2022年8月11日自首,并于2022年9月1日获准保释。

10月6日,Eric Ho承认了一项未根据《所得税法》申报应税收入的罪名,以及一项根据《刑法》教唆他人实施超过5000元欺诈的罪名。

12月1日,BC省法院宣布判决,Eric Ho 被判处30个月的监禁和总计122367元的罚款,相当于其所逃税款的100%。 此外,他还必须支付之前偷逃的税款。

2002年至2010年,Eric Ho加入了一家名为“范式教育集团”(Paradigm Education Group)的组织。该组织对加拿大人权宪章和税法断章取义,捏造出一个所谓的“范式理论”,即一个人如果宣布自己是自然人,就不是所得税法下的纳税人。

“范式教育集团”通过讲座、视频、CD、书籍等形式,向感兴趣的人传授这套“范式理论”和税务计划,并赚取利润。其创始人是BC省大温地区奇利瓦克市的居民Russell Porisky。他还招募了其他教员帮助开展“业务”,Eric Ho就是其中之一。

除了教唆“学员”非法避税,Russell Porisky和他的员工也都身体力行,将逃税进行到底。此番作为如何能逃过加拿大税务局的眼睛?CRA很快采取行动,逐一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法律程序至今已经持续了超过10年。

2012年1月18日,Russell Porisky及其普通法配偶Elaine Gould被首次定罪。当时CRA指控二人在2004至2007纳税年度,未申报的收入超过140万加元,并因此逃避了约23万元的联邦所得税。 在2004至2008纳税年度,Porisky还没有按照法律收取和缴纳GST,金额超过6.6万元。此外,他们对800多名学生的欺诈性咨询,导致的逃税总额估计将达到1100万加元。

之后,Porisky提起上诉,并成功推翻了初审判决。但是在2016年的再审中,BC省高等法院再次给二人定罪,Porisky被判处5年半的监禁,减去之前定罪后被羁押的时间,并因一项教唆他人逃税和两项逃税罪名被处以259482元的罚款。其配偶因为根据之前的一项有条件判决已经服刑6个月,被判入狱一天,并因一项逃税罪被处以38241元的罚款。

Porisky又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诉,但在2019年4月30日在温哥华的听证会上被驳回。

其他听信并实践了”范式理论“的人也没能免于法律的处罚。

2017年1月,AB省大草原城一对六十多岁的夫妇,Robert Dale Steinkey和Terry Lynn Steinkey,被罚款和判刑。他们因为听信了Porisky的理论,在2007和2008纳税年度逃避缴纳联邦所得税近49万元。

Robert因此被判处有条件监禁22个月,罚款32万元。他的妻子被判处有条件监禁18个月,罚款将近16.5万元,两人还必须偿还所欠的未缴税款以及利息。

2012年,Porisky理论的另一名鼓吹者,渥太华的牙医Tania Kovaluk在2003至2007纳税年度,故意隐瞒了近260万元的收入,逃税72.1万元,被判入狱两年零五个月,并被罚款 887328元。她在出狱后,因为没有积极支付在2014年6月30日到期的罚款,又在2016年被判处5年监禁。

Porisky理论的拥护者称自己是税收抗议者(tax protesters)。他们不仅不报告自己的收入,而且密谋、建议并推广这些非法的税务计划。

对这些人,CRA本着一个也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讨。“对于那些参与税务抗议者计划的人,CRA 将重新评估所得税和利息,并收取罚款。”

加拿大的各法院也“一再且一贯地拒绝在这些税务抗议者计划中提出的论点。” 对于逃税,法院可处以逃税金额50%至200%的罚款,以及最高5年的有期徒刑。对于税务欺诈,刑期可以延长到14年。

仅在2017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5年间,加拿大各地就有相关判决15项,判处的罚金总额接近200万加元,总刑期29.75年。

可能正是迫于这样的压力,Eric Ho才主动归案。

在与这一系列案件有关的声明中,CRA反复提醒所有加拿大人,提防那些试图说服他们不必为自己赚取的收入纳税的人。 CRA还指出,犯了错误的纳税人可以通过资源披露计划(VDP)纠正错误,“如果在纳税人意识到 CRA 正在对他们采取行动之前进行有效披露,他们可能只需要支付所欠税款和利息。”

在加拿大,如实申报并缴纳税款是非常严肃的问题。大家如果对如何进行税务申报有问题,可以直接向税务局咨询,或者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切莫想着通过“不走寻常路”或者耍小聪明避税、逃税,其结果很可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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