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将住院病人转护理院 专家指法案侵犯人权(图)



在加拿大



安省长期护理厅厅长卡兰德拉。(加新社)

道格福特政府试图立法通过转移医院住院者往护理院的法案,遭到社会各方批评,有法律专家警告此举侵犯患者的人权。安省长期护理厅厅长卡兰德拉(Paul Calandra)上周提交的名为「更多床位更好治疗法案」,授权医院有权把不再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在没有患者及其家人参与情况下被转移到长期护理中心等健康单位。卡兰德拉厅长最初表示没有一名患者会被强制转移到他不想去的医疗单位,最近又说支持医院向那些拒绝转移的患者收取住院费。

法案说,在转移工作中医院应任命一名协调员作「合理努力」争取患者或者其配偶、子女、护理员等家人的同意,但没有具体列明「合理努力」的细节,也没有明确如果患者或家人不同意,采取何种步骤。

老年支持组织和一些医生表示,已经有医院对于那些拒绝转移患者采取放弃治疗,转移到庇护中心或者要求家人接走的做法。

社区组织「促进长者福利中心」(Advocacy Centre for the Elderly)律师Jane Meadus说,她收到一些患者投诉,医院威胁他们如果拒绝转移将收到每天1800元的高额帐单。

要求转移须获患者同意

学者认为应自愿非强迫

多伦多大学健康法和政策研究教授莱蒙斯(Trudo Lemmens)认为法案明显侵犯了患者的人权,虽然法案要求转移须徵得患者的同意,这个同意应该是在患者自愿基础上,而不是变相强迫。

现行标准,一名患者可以申请5间长期护理单位,选择因素主要包括离家远近、文化背景是否相同以及与社区联络紧密度等。

麦马士打大学(McMaster University)疼痛治疗师、临床医学副教授Amit Arya医生说:「如果一名患者入住的护理单位提供本族裔的饮食、职员说著他能听懂的语言,在文化和宗教上一致,这样才有利于他的身心健康。若非如此,我建议患者选择等候更长时间。」

Amit Arya医生特别指出,护理单位离家近非常重要,不仅患者的家人亲友可以经常探望,而且方便提供喂食、洗澡以及看医生等服务。

选择离家较近语言相通

对病者身心健康有利

省府卫生厅日前接受媒体查询时确认,目前全省有200名住院6个月以上的患者在未来3个月内将被转移到长期护理中心,计划到明年3月前转移1300名患者。

另外安省已对2家安老院徵收1,100元的罚款,原因是他们没有在住客房间提供空调。

去年通过的立法要求家庭在今年6月22日之前在所有居民房间安装空调。

但截至周四,全省627间院舍,只有554间达到这一标准。

长期护理部长保罗卡兰德拉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预计到9月22日,另外24间院舍将合规,但这两个院舍被罚款,因为他们没有与该厅合作,落实空调计划。

省府表示,萨尼亚的Vision Nursing Home拒绝安装空调,也没有计划这样做,而伦敦的McCormick Home 正在讨论空调的定义,并且没有公开报告房间温度。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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