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省府提立法修正案 民選官員如判罪



在加拿大


BC省府正提出兩項立法修正案,以確保任何地方民選官員如果被判犯有可公訴罪行,將被取消任職資格。


  根據BC省府的聲明,第一項修正案更改現有的取消資格規則,以確保當地民選官員在因可公訴罪行被定罪時被取消資格。第二個將要求當選官員在被指控犯有刑事罪行時必須休強制性帶薪假,直到刑事程序完成或指控得到解決,以保持公眾信心。

  BC 市政聯盟主席Laurey-Anne Roodenburg表示,地方政府要求修改立法,希望在公平和妥善管治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曾詩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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