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翻译英语惯用语不可“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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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些英语惯用语表达的真正含义是其喻义或引申义,如果只将其字面意义直译出来,就可能产生误译。  1. In a flash the evil intent of the vice-president to usurppower hit the president between the eyes。  误译:一刹那间,副总统篡权的罪恶意图给总统当头一棒。  应译为:一刹那间,总统明白了副总统篡权的罪恶意图。  这里"to hit someone between the eyes",为"to strike someone(metaphorically speaking)",喻义为"使人忽然了解,使人猛然明白"。而汉语中"给某人当头一棒",去无此意。  2. This is a dangerous and violent city. In some parts of it,the only law is the law of the jungle。  误译:这是一个危险的充满暴力的城市。在有些地方,唯一的原则就是森林法则。  应译为:这是一个危险的充满暴力的城市。在有些地方,唯一的原则就是弱肉强食。  这里"the law of the jungle"引申为"principle for surviving in aviolent and dangerous situation, no rules atall",如译为"森林法则",则含义不明."弱肉强食"才是准确,明了地传达了原文所要表达的意义。  二. 有些英语惯用语在字面上同汉语表达相似,却貌合神离。如果不求甚解,就会出错。  3. Mr. Nixon said, "we two countries have common interestsover and above our differences."  误译:尼克松先生说:"我们两国具有远远高于我们分歧的共同利益."  应译为:尼克松先生说:"我们两国除了有分歧,也有共同的利益."  这里"over and above"没有"在……之上"的含义,其用法相当于"besides"。  4. You don't seem to come anywhere near to knowing theimportance of  working on the program, you'd better take your fingersout。  误译:你看来一点也不了解这项计划的重要性,你干脆别再插手了。  应译为:你看来一点也不了解这项计划,你最好现在就动手。  这里"take one's fingers out"似乎与汉语的"别再插手了"意思一样,其实它是叫人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开始干活,因此,它所要表达的意义是"开始干"而不是"停止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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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日夜吟愁赋,一亿白发尽满头。梦入枫林遍芳丛,觉来惆怅恨无数。 [[FONT=宋体]加拿大,请在不远的地方等我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63009][/FONT] [[FONT=宋体]起程-[FONT=宋体]献给[/FONT]91[FONT=宋体]旧政和[/FONT][FONT=宋体]新政的同路人[/FONT]][/FONT] [[FONT=宋体]一个等待移民者的内心独白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55315[FONT=宋体]][/FONT][/FONT]回复: 翻译英语惯用语不可“想当然”三。许多英语惯用表达中包含着固定搭配,如不认清这些特殊句型所表达的意义,极易出现误译。  5. It is a good athlete that never loses points。  误译:从不丢分的运动员才是优秀的运动员。  应译为:再好的运动员也会丢分。  这里,"It is a adj.+n. that+否定句"是个习语中常出现的句型,应理解为"even if…+adj.,肯定句,即"再……的,也会……"。而与此结构相似的强调句型中,一般没有形容词。  6. The visit can't have left us a deeper impression。  误译:这次访问根本不会给我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  应译为:这次访问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不过了。  "can't+形容词或副词比较级",其实表达的是最高级的意义。  7. I can't see you quickly enough。  误译:我不可很快见到你。  应译为:我巴不得尽快与你见面。  "cannot+adj./adv.+enough",意思是"越……越好。而另一个与此相似的句型  , "can't+adj./adv.+enough",意思为"非常……十分……" I can't like theEnglish teaching enough。译为"我非常喜欢教英语."  四。些英语表达在特定的语境里,尤其在口语中,有特定的含义,翻译这些表达时,应该将其包含的语气译出。  8."In the face of all this they actually stood up by and didnothing."  ---"You don't say so!"  误译:"面对这一切,他们竟然袖手旁观,什么都不做。  "你不要这样说!"  应译为:"面对这一切,他们竟然袖手旁观,什么都不做."  "竟有这样的事!"  "You don't sayso!"用来表示"在所说某事之后,感到非常惊奇",可译为"竟有这样的事!"或"我没听错吧!"  9. ---"You accepted her offer, didn't you "  ----"No fear!"  误译:――你接受了她的建议,是吗  ――不用怕,我当然接受了。  应译为:你接受了他的建议,是吗  不会的。  "No fear!"表示"不会的","肯定没有这种可能性."  10. No, I won't lend you the money, you've had it!  误译:不,我不会把钱借给你的,你已经借过钱了!  应译为:不,我不会把钱借给你了,你别指望了!  "You've had it!"意为"It's no use ho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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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日夜吟愁赋,一亿白发尽满头。梦入枫林遍芳丛,觉来惆怅恨无数。 [[FONT=宋体]加拿大,请在不远的地方等我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63009][/FONT] [[FONT=宋体]起程-[FONT=宋体]献给[/FONT]91[FONT=宋体]旧政和[/FONT][FONT=宋体]新政的同路人[/FONT]][/FONT] [[FONT=宋体]一个等待移民者的内心独白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55315[FONT=宋体]][/FONT][/FONT]回复: 翻译英语惯用语不可“想当然”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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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2007年10月31日There are things you wish for and accomplishments you work for.Nothing expresses your pure joy like a Canada Permanent Residence visa...回复: 翻译英语惯用语不可“想当然”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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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翻译英语惯用语不可“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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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sch weht der Wind,Der Heimat zu,Mein Irish Kind,Wo weilest du?回复: 翻译英语惯用语不可“想当然”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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