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星岛卑诗省的一位房客原本同意租房,但后来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因此与房东产生纠纷并诉诸法庭,但法庭最终却裁定房东违约并须归还按金。
据Daily Hive报道,卑诗省这宗因房客反悔与房东起纠纷的案件,已提交至省民事审裁处(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CRT)审理。
该名租客,亦即纠纷案申请人称,他已支付675元按金,但房东得知他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后拒绝退还按金,并提起反诉,声称她因此损失了1,350元租金,所以扣留了按金,还要求收取另外675元。
争议双方对大部分背景事实陈述均表认可。
先是房东在脸书(Facebook)上发布了房间出租资讯,租客其后于2024年6月2日发送有意看房,之后,双方同意租客于同年7月1日开始租房。有收据显示,按金已于6月13日支付。
但按金支付几小时之后,租客告诉房东,一位朋友在更好的地段以更低的价格为他找到一套出租房源。
裁决书指,租客问房东是否可以考虑退还部分按金并将房间租给其他人,但遭房东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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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表示:“在考虑按金何时可以退还时,法院认为,真正的按金旨在激励缔约双方履行已达成的合约。买方如果拒绝购买其已协商购买的商品,通常会丧失(放弃)按金。这就叫做‘违约’。”
然而,仲裁庭在考虑房客是否涉及违约时,做出了一个有趣的区分,并认定实际上是房东违约了。
审裁处解释说,租客曾问房东,她是否愿意取消租约?而他从未表示自己改变主意打算解除合约。审裁处又指,租客的短讯显示,如果双方未达成共识从而取消合约,他仍愿意租用该房间。
仲裁庭指出,反而是房东在租客找到更好的房源后,质疑其可靠性,因而解除了卑诗省的租房合约。仲裁庭认为,房东“未有提供任何法律依据来取消双方的合约”或扣留按金。
基于上述原因,审裁处下令房东退还按金,并驳回了她提出的反诉,即指租客应承担1,350元租金损失。
房东最终被法庭裁定须向房客支付715.84元,里面包括按金和仲裁庭相关费用。
图: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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