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C-24剥夺公民权法案



在加拿大


http://immigration.tigtag.com/canada/experience/178392.shtml...........................真正令人震惊的,是当法律界在研究过C-24号法案后,向政府和公众发表的专业分析。代表全国3万7千名律师的加拿大大律师公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批评C-24号公民法违反宪法、违反国际公约和严重侵犯人权。把加拿大人分为4等虽然加拿大的宪法-人权及自由宪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开宗明义地尊定人人平等的基本价值和权利,但保守党政府却首次透过公民法,把加拿大人划分为4大类,不同类别的加拿大人享有不同的权利和待遇。第一类,亦是享有最高权利的,是那些在加拿大出生而没有其它国籍的加拿大人。这批被誉为“真正”的加拿大人无论做了甚么事,即使犯了最严重的法,又或长期在海外居住,都不会丧失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出入境的权利。第二类,透过归化入籍,没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移民。这类人即使犯了严重罪行,也不会丧失公民身份。不过,若果他们当日的移民申请有欺骗成份,又或有移民部官员认为这些透过归化入籍的公民没有意图在加拿大居住的话,公民身份便可以被撤销。第三类,虽然在加拿大出生,却拥有双重国籍(有些国家给与公民在海外出生子女公民权,某些国家像埃及和伊朗的公民权甚至可以留传五代。亦即是说,即 使埃及裔的加拿大人已经在加国生活了数代,而这些子孙都在加拿大出生,甚至从未踏足埃及,却仍然有埃及国籍。)这类加拿大人若果犯上严重的刑事罪行、叛 国、参与恐怖活动、盗窃国家和商业机密、从事间谍活动等罪行,以及日后政府可能加进可剥夺公民权罪行名单上的行为(根据大律师公会的专业分析,当C-24 号法案打开以犯法撤销公权的先例之后,政府日后便可以把其它行为和罪行加进剥夺公民权的罪行名单里面)。第四类,即透过归化入籍的移民,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人。大律师公会以真正的“三等”公民来形容这类人。这类人要面对所有在这项法案所提出的,包括具追溯效力和未来政府可能新增加的,都可以令这类加拿大人丧失公民身份。原来,在C-24号法案通过之前,加拿大政府是没有权力撤销国民的公民身份的。唯一的例外,是当公民身份是透过欺骗所获得。由于政府只是把那个本来便不合资格的公民权取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政府并不是把一个有效的公民权撤销,所以没有违反国际公约。但保守党政府却在C-24号新公民法案内,加入以触犯刑事法、国防法和信息保安法来撤销加拿大人的公民权,大律师公会认为这对公民权利的概念和重要性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根本性改变。........政府以涉及恐怖活动获判监禁五年作为撤销公民权利的界限,并且包括追溯过去和在外国触犯,大律师公会指出在很多国家,恐怖活动的指控其实是当权者对异见人士和政治对手的惩罚,这些罪行既没有高的司法门坎,而且还罚得很重。因为触犯恐怖活动而获判监五年的人,很有可能没有犯上涉及伤亡的严重暴行。最近加拿大记者化米(Mohamed Fahmy)在埃及被法院判监七年,便是一个真实的个案。化米是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被派到埃及采访新闻,却被埃及政府控告揑造新闻、危害国家安全 和协助恐怖份子。这项判决由于涉及多个西方国家的新闻工作者而成为国际新闻,埃及法院审讯的情节荒谬和不公平。但更荒诞的是,加拿大的移民部官员可以透过新公民法所赋予的权力,撤销化米的加拿大公民身份,令他服刑后不能回国!所谓恐怖活动、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推翻政府和叛国,都是由执政者所界定和作出惩处的。无论是南非的曼德拉、中国的孙中山,又或是民运领袖,都 可以被当权者认定为颠覆国家的恐怖份子而收监。恐怖活动,并不一定是杀人和放炸弹。至于窃取国家和商业机密的间谍活动,亦可以很空泛。把持有双重国籍公民放逐放逐,对一位公民来说,是其中一项最严重的惩罚。这是一种在现代社会被禁止和严重侵犯人权的惩罚,并且违反国际公约。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第6.1条列明,所有加拿大公民都有权进入,逗留和离开加拿大。最高法院过去对6.1条的解释是不容许放逐。这项重大原则,就连宪法内的旦书条文(notwithstanding clause),也不能用作否决。新公民法其中一项令人惊讶的是,可以被政府撤销公民身份放逐的,不单止那些透过移民归化入籍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就连他们在加拿大出生的子孙后代,若果拥有双重国籍或可以申请外国国籍,即使他们一生都住在加拿大,一旦出事,仍然可以被取消公民身份。由于这项打击拥有双重国籍公民的做法,是受到族裔和国家来源地俱分,既不公平,亦带歧视,亦相信违反加拿大宪法第15条。加拿大主要报章《环球邮报》以“法律需要公平地对待所有加拿大人”作为社论标题,指出无论一个人犯了多严重的罪行,无论这个人是土生,又或是透过公平和合法方式成为加拿大人,无论这个人是好是坏,都是加拿大人。该社论认为无论是土生,又或是在外地出生的加拿大人犯法,都应该获得同样惩罚。剥夺公民身份把人放逐,只有那些像苏联的极权国家才会做。........取消公民上诉权利新移民法赋予移民部官员撤销加拿大公民身份的极度权力。无论是被认定无意图居住在加拿大的归化公民,又或透过触犯刑事、国防法又或信息保安法而被撤销公民身份的人,除了涉及违反国际人权和战争罪行之外,其它所有撤销都不得上诉和向法院提出复核申诉。大律师公会指出,新移民法同时根本性地改变了撤销公民身份的程序。旧有法律赋予当事人到联邦法院聆讯的权利,即使法院认同部长的决定,公民撤销是由院督(Governor in Council)所执行,在撤销前院督都会再审视撤销公民身份的理据和公正性。新移民法生效后,撤销公民程序只是以文书方式进行。当移民部官员作出决定后,部长会向当事人发出撤销通知,当事人可以书面回复,然后移民部长便会作出最后决定。当事人既不得向法院提出申诉,其撤销亦不会交给院督处理。大律师公会严正地指出,移民部长绝对不是一位独立和公正的决策者。撤销公民身份如此重大的事情,必须经过正式的聆讯,由独立公正的法官,才符合法治和加拿大公民权的价值。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新公民法实施后,公民的司法权利竟然可以比永久居民和难民还要小。无论是永久居民的入籍申请,又或难民申请被移民部所拒絶,都可以获得独立聆讯,但贵为公民的若果被撤销公民身份放逐,却竟然没有申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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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前天孩子突然问我 “妈妈, 在我出生时你和爸爸都是加拿大公民吗?" "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孩子说"因为我想知道自己是不是随时能被遣返回中国的二等公民""可是你岀生在加拿大, 又没有中国国籍呀" . "可是妈妈你不知道保守党在几个月前通过了一项法规, 即便出生在加拿大,出生时父母有一方不是加拿大公民, 如若犯了重罪 , 照样遣返回父母的祖国. 有一个出生在Montreal 的移民后裔, 因为犯罪已被遣返. "我这才想起来,前些时候开车, 听收音机里讨论过为什么同样是加拿大公民, 却区别对待,让我们移民成为了二等公民。我当时想辛辛苦苦成为了加拿大公民, 还是不能和本地人同等待遇. 也罢, 谁让你没出生在加拿大呢?只要孩子不被连累就行了. 现在才恍然大悟. 原来保守党这些年,不但内部腐败,经济没搞好, 现在在加拿大这片自由国土上, 还让我们和我们的孩子同时成为了二等公民.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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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党是岳不群,伪君子。保守党违背诚信搞一刀切败坏加拿大国际声誉。对华人搞下三滥的手段减少华人移民,将公民分成几等,随时可以翻脸找借口剥夺移民者 的公民身份,就像移民一刀切一样。赖皮也就罢了,还可以蛮横无理的追溯,毫无怜悯之心。表面上对华人友善,实际上磨刀霍霍,就是想切除华人移民。保守党表面上维护传统价值观,实际上是维护富人利益,类似岳不群这样的伪君子。虽然自由党支持性别自由选择、大麻立法监管,是真小人。假冒为善的伪君子比真小人更可怕,所以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选择真小人也不会选择伪君子,反对假善人,就是不投票给保守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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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anadian citizens used to have the same citizenship rights no matter what their origin,” 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 Executive Director Josh Paterson said at a news conference.“We were all equal under the law. Now this new law has divided us into classes of citizens: those with more rights and those — overwhelmingly immigrants to Canada and their children and grandchildren —who have fewer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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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犯了罪,都需要耶稣的救恩。穆斯林也可以悔改得救接受主耶稣的救恩,要给他们得救的机会,让他们能来加拿大有机会听到福音。尤其是难民,我们基督徒不要自私,要有一颗怜悯的心,不要危言耸听制造恐慌,要多看看在海滩上被溺毙的叙利亚儿童。基督徒想隔离世界缩在自己的安乐窝里是不现实的,要关爱在苦难中的世界百姓,寻找一切机会让那些在黑暗中的群众能听到神的儿子耶稣代世人赎罪,接受真理得救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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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新法入了加拿大籍之後,長期回北京居住同時放棄中國國籍的話,加拿大認為我沒有居住意向,撤銷我的國籍,但是我就變成無國籍人士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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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如果這樣屬實的話,所有心法之後入籍回流中國大陸的大陸人都有可能被撤籍,變成無國籍人士(因為放棄中國國籍,入加籍),這個可能馬上即將形成的很龐大的無國籍人士中國群體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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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还是不要注销户口撤销中国国籍,以免真地成为无国籍人士,那样生不如死,这可以看出保守党的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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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害怕變成無國籍人士,不過如果真變成無國籍人士,應該怎麼辦?是去聯合國拿聯合國護照嗎?建议你还是不要注销户口撤销中国国籍,以免真地成为无国籍人士,那样生不如死,这可以看出保守党的阴险!点击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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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不是国家,无国籍好一点的待遇估计是相当于难民,要有国家愿意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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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到吧,我看是分成2种,不搞恐怖活动的公民和搞恐怖活动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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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脑袋装满了如下内容:李鸿章丧权辱国、义和团保家卫国、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蒋介石只会摘桃子、地主个个是周扒皮、旧社会暗无天日、美帝亡我之心不死、有国才有家,俄罗斯是兄弟。那么恭喜你!你基本具备脑残和傻逼的基本配置了…… ——作家王朔 2015-10-13#12 湖 1,033 $0.00 政府以涉及恐怖活动获判监禁五年作为撤销公民权利的界限,并且包括追溯过去和在外国触犯,大律师公会指出在很多国家,恐怖活动的指控其实是当权者对异见人士和政治对手的惩罚,这些罪行既没有高的司法门坎,而且还罚得很重。因为触犯恐怖活动而获判监五年的人,很有可能没有犯上涉及伤亡的严重暴行。最近加拿大记者化米(Mohamed Fahmy)在埃及被法院判监七年,便是一个真实的个案。化米是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被派到埃及采访新闻,却被埃及政府控告揑造新闻、危害国家安全 和协助恐怖份子。这项判决由于涉及多个西方国家的新闻工作者而成为国际新闻,埃及法院审讯的情节荒谬和不公平。但更荒诞的是,加拿大的移民部官员可以透过新公民法所赋予的权力,撤销化米的加拿大公民身份,令他服刑后不能回国!所谓恐怖活动、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推翻政府和叛国,都是由执政者所界定和作出惩处的。无论是南非的曼德拉、中国的孙中山,又或是民运领袖,都 可以被当权者认定为颠覆国家的恐怖份子而收监。恐怖活动,并不一定是杀人和放炸弹。至于窃取国家和商业机密的间谍活动,亦可以很空泛。把持有双重国籍公民放逐放逐,对一位公民来说,是其中一项最严重的惩罚。这是一种在现代社会被禁止和严重侵犯人权的惩罚,并且违反国际公约。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第6.1条列明,所有加拿大公民都有权进入,逗留和离开加拿大。最高法院过去对6.1条的解释是不容许放逐。这项重大原则,就连宪法内的旦书条文(notwithstanding clause),也不能用作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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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到底针对恐怖分子的还是针对中国人?难道穆斯林,包着头巾的蒙着脸,根本不在乎加拿大法律只在乎伊斯兰教法的穆斯林也 比中国人更容易保留公民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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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触犯恐怖活动而获判监五年的人,很有可能没有犯上涉及伤亡的严重暴行。最近加拿大记者化米(Mohamed Fahmy)在埃及被法院判监七年,便是一个真实的个案。化米是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被派到埃及采访新闻,却被埃及政府控告揑造新闻、危害国家安全 和协助恐怖份子。这项判决由于涉及多个西方国家的新闻工作者而成为国际新闻,埃及法院审讯的情节荒谬和不公平。但更荒诞的是,加拿大的移民部官员可以透过新公民法所赋予的权力,撤销化米的加拿大公民身份,令他服刑后不能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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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ch party do you plan on voting for?https://canada.isidewith.com/poll/8015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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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水边 说:建议你还是不要注销户口撤销中国国籍,以免真地成为无国籍人士,那样生不如死,这可以看出保守党的阴险!点击展开... 我觉得一个连基本常识都没有的人来谈政治,有点过了。 你入加拿大籍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了,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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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这个国家生活安定的应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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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会赞美他国,抹黑原居,那叫昧着心, 良字都省去了,那是这些人根本就没有。 当你用那么阴暗的语言去评论他人时有没有考虑到这是你耐心阴暗的反映。 2015-10-13#18 P 291 $0.00 加拿大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执行主任派特森 (Josh Paterson,上图)在多伦多记者会上,宣布要就新公民法案提出违宪挑战,与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一起并肩作战。派特森指责《C-24法案》生效以後,将使超过100万加拿大人沦为「次等公民」地位,只因为这些公民本身或其双亲、祖父母在其他国家出生。在新公民法通过後,刚入籍成为公民的新加拿大人,如因工作、就学或家庭原因迁至国外,也可能因此而失去公民资格。无论是照顾生病的父母、嫁到异乡、或是留学,只要搬到国外,都可能遭到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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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er 说:加拿大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执行主任派特森 (Josh Paterson,上图)在多伦多记者会上,宣布要就新公民法案提出违宪挑战,与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一起并肩作战。派特森指责《C-24法案》生效以後,将使超过100万加拿大人沦为「次等公民」地位,只因为这些公民本身或其双亲、祖父母在其他国家出生。在新公民法通过後,刚入籍成为公民的新加拿大人,如因工作、就学或家庭原因迁至国外,也可能因此而失去公民资格。无论是照顾生病的父母、嫁到异乡、或是留学,只要搬到国外,都可能遭到撤籍。点击展开...还在人云亦云,加拿大是和联合国签约的减少无国籍人员现象发生的国家。失去资格只会针对那些有双重国籍的人士,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加入加籍,你的中国国籍自动失效。加拿大怎么剥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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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我在伪君子与真小人之间选择,我宁愿选择真小人也不会选择伪君子。我们应该不要将政客当做宗教领袖,现今的世代邪恶,不义的让他不义。我们选择时要 抓住主要矛盾,对于保守党一再歧视移民,甚至轻而易举剥夺国籍还不让起诉到法院的做法,作为移民对这种伪君子的做法绝对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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