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在国内网站上转载 政府应该向公众缴纳“拥堵费”(此文严禁任何转载) 时寒冰 近来,由于许多城市饱受交通堵塞的困扰,一些被既得利益集团包养的二奶专家、学者,不断披头散发、一丝不挂地蹦出来,大肆鼓吹向公众征收“拥堵费”,甚至将其作为缓解交通压力的“终极手段”。 笔者认为,这种所谓的“终极手段”乃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流氓手段,背离了中央倡导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 纳税人向政府纳税的目的就是为了换取政府提供的公品和公共服务,公民纳税之后,就有权利享受或消费政府提供的公品和公共服务。事实上,在西方国家,政府的核心工作就是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品和公共服务。倘若公品和公共服务不到位,执政党就可能被公众抛弃,在大选中惨败,而由一个承诺提供更好公共服务的政党来执政。 现在回过头来看“拥堵费”。 公众向政府纳税,等于是让渡了一部分本属于自己的利益,以换取政府提供的服务,其中就包括保障交通畅通的服务。如今,一些地方政府对解决交通堵塞状况表现得很无能,实际上等于公众让渡的那部分利益或权利未能得到足够的回报。而且,拥堵的交通增加了公众出行的成本,损害了公众的利益,政府应为此负责。而现在,个别地方政府不仅不因失职而羞愧,不仅不反省自身,不仅不向公众道歉,反而要厚着脸皮向公众收取“拥堵费”,这不是公开耍流氓又是什么? 由于公众未能得到相应的服务,实际上,政府更应该向公众缴纳“拥堵费”,以弥补公众用于交通拥堵所造成的损失。 试想,如果地方政府在某些问题上不作为,或无能,反而可以作为向公众设立收费名堂的借口,那么,这势必会鼓励或纵容政府进一步不作为,进一步懈怠自己的职责,因为不作为和懈怠反倒可以为它敛财提供更多的方便,这不是流氓逻辑又是什么? 那些二奶专家同样不忘拿出所谓国外的例子――这也是他们一贯的伎俩,比如新加坡、比如伦敦。于是,收取“拥堵费”也就成了“国际惯例”。 中国的老百姓常常会奇怪,为什么那么多的“国际惯例”都是对老百姓不利的,都是坑害老百姓的?想到这一点,善良的国人甚至会同情国外的居民,觉得他们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太可怜了,太不容易了! 其实,可怜的是我们。那些所谓的“国际惯例”是被篡改了――被一些既得利益集团篡改得面目全非、尸骨无存。 民主或法制健全国家的政府,绝对不敢巧立名目对老百姓乱收费,莫说实施乱收费,议案刚一出来就可能被公众拍死,根本到不了通过那个层面。 在国外,如果政府设立收费项目,一定会有相关的配套服务作为前提,而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只保留了收费,相关服务往往在收费多年后还不能兑现,有时甚至根本就没有兑现的打算。在收费过程中,政府尝尽了甜头,它们对公众巧取豪夺的冲动越来越强烈。“拥堵费”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被拿到前台讨论的“怪胎”。 新加坡和英国收“拥堵费”为什么得到公众首肯了呢?因为他们的政府提供的公共交通非常发达,征收“拥堵费”后,人们不开车可以乘坐公交车或地铁――政府提供的公共交通网络遍及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而且,政府提供有足够多的自行车道,比如,伦敦市在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脚踏车的数量增长了1/5后,道路依然足够用。更重要的是,政府用的公车非常少,由此,进市区的车辆自然会减少。 而在中国,即使收“拥堵费”,车辆也不会少,因为能开车的要么是富人――不在乎那点小钱;要么是数量众多的政府的公车――他们自己有“赦免权”可以不用交费,即使交也还是由纳税人埋单(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召开期间,北京市封存了49万辆公车,结果,北京交通一改过去拥堵的情况而变得畅通无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效率也没有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接下来才是工薪阶层等,他们相当一部分也不会因“拥堵费”而放弃驾车,因为中国的公共交通落后,在上下班的高峰,现有的公共交通就吃不消,如果那些有车人也加入其中,公共交通将不堪重负,人甚至有被挤扁的可能――即便你被挤死,政府也不会给你赔偿。加上许多城市规划时不留自行车道,不少地方还在禁止电动车、禁止摩托车通行,公众可选择的余地非常小。 因此,用“拥堵费”来解决交通拥挤,除了能为政府敛取钱财提供方便之外,对解决交通拥挤不会有任何帮助。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老百姓得到的公共服务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尽管税负之重名列国际前茅,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却是最劣质最少的。学费、医疗费用、房价高居不下,养老没有保障,请问,这些地方政府怎么还有脸想着向公众再征收什么“拥堵费”! 那些二奶专家、学者应该扪心自问,除了纵容政府巧立名目收费,难道就不能干点人事,鼓励政府多为老百姓做点奉献吗? 愤怒写于2006年11月14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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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的好,骂的真是他妈的酣畅淋漓!问题是,对于这样的一帮纳税人眷养的只会收费的“公仆”,人民应该怎么办?当党的总书记倡导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政令不能被地方上那些贪官污吏执行,反被这些祸害百姓的骗子用来成为欺骗百姓的幌子时,人民应该怎么办?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啊,在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将近60周年的今天,为什么还要受到自己当家作主的人民政府的庸官的欺骗、欺侮和剥削?!人民到底应该如何来清算这些吸血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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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遭报应,谁遭报应?!打狗,让我想起了多年前的反法 轮 功。反法 轮 功,那是师出有名,是和人斗!而打狗呢?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狗年,有人冒与中国传统文化冲突之大不韪,冒与世界各国喜爱狗狗的人们的感情相悖之大不韪,甘愿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刻意效仿文革时期挑动群众斗群众,制造社会焦点矛盾,转移人们视线,败坏中国及中国政府在国际上的形象,其司马昭之心,难道路人无知?而打狗者,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狗年,打的确是一条人见人爱的宠物犬,是和狗斗,和中国的传统文化斗!打狗,本不算英雄,不仅千人责,万人骂,最终还落个打狗罪名。希望打狗者,多为天下苍生着想,积善行德,再不能做那种让亲者痛,仇者快的事了。更不能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狗年,大张旗鼓的打狗了。不然,你不遭报应,谁遭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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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不是深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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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迟早赶上加拿大成为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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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何处不相逢,与人为善,乐事也! 赏 2006-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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