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蒙特利尔 Montreal转发湖水边网友关于哈勃政府强行通过的C24法案,你的子女或你将来因各种原因,可能会离开加拿大,会不会被剥夺加籍身份?



在加拿大


看看哈勃政府强行通过的C24法案:你的子女长大后去美国读书或工作,会不会被剥夺加国籍?你以后因为子女或国内父母亲人等各方面的原因,你有没有可能会离开加拿大,而被剥夺加籍?哈勃政府强行通过这样的法案,你还要继续支持他吗?[QUOTE="湖水边, post: 10861956, member: 290642"你的子女长大后去美国读书或工作会不会被剥夺加国籍?解读C-24法案:移民离境可被撤销公民身份新移民法赋予移民部官员前所未有的权力,可以因为认为一位透过归化入籍的加拿大公民没有居住在加拿大的意愿(intention),便可以把移民的公民身份撤销。大律师公会认为这项条文极容易被滥用,相信也违反宪法。这项条件把加拿大人分成为两级:本土出生的加拿大人,以及在海外出生透过移民归化入籍的加拿大人。本土生的加拿大人完全没有出境限制,可以自由自在地出外旅游、在外国工作和居住,即使长时期在国外生活,也不用担心会被移民部官员质疑没有居加意愿而丧失公民身份。至于那些在外国出生,透过移民归化入籍的加拿大公民,若果离开加拿大,便要面对丧失公民身份的风险。大律师公会指出,归化入籍的加拿大公民即使有意 愿居住在加拿大,但却因为就业或其它个人原因要出国,只需有一位移民部官员认为,这位出国移民无意图居住在加拿大,政府便可以撤销移民的公民身份。资深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指出,由于法案没有列出期限,因此移民部官员可以在移民入籍后20年,引用这项居加意愿条款撤销一些在境外工作或回流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即使移民未至于因为到外国旅游或工作而丧失公民身份,但新公民法强加给移民的风险和忧虑仍是极不公平的。国家的宪法赋予加拿大人自由出入境和居住加国的权利,为甚么移民归化入籍的公民要担忧出国后,返回加拿大入境时可能会遭遇困难和被移民部官员盘问呢?大律师公会指出这项条款,将会耗用移民部官员庞大的资源来评核和执行,无可避免地造成更长的申请审批积压。转:保守党是2003年由加拿大改革党改名而来的。 加拿大改革党的纲领就是清除多元文化。 不信可以去维基百科去搜索。加拿大改革党的纲领就是清除多元文化,是一个右翼政党。 现在改名为保守党。让选民以为我们是一个中间路线党派,其实是右翼。"The Reform Party was plagued by an influx of intolerant people who supported the party's opposition to government-funded multicultural programs and bilingual programs.[14] Some have claimed that the large problem of intolerance in the Reform Party was not a mere coincidence of its policies of opposing government-sponsored multicultural programs but a deliberate intention by the Reform Party to rally such intolerant people and to push an intolerant agenda.[14] "人生那么长,还有几十年,你能保证你一辈子不去美国工作,或者中国有个很好的机会十几万加元的薪水的工作,你不心动?或者你父母年迈无人照顾,你眼睁睁就 看着他们孤独的老死在中国?或者以后你的子女和别的国家的人结婚,去别的国家生活生子,你不去照看?或者你生了很严重的病,但是加拿大等候时间太长(比如 需要器官移植什么的)......人生太长,还有好几十年,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所以最好是给自己也给别人留有余地,“拿了身份长期不在加拿大居住的人,就该撤销公民身份,支持。”这么想的人,难道从来不考虑将来有可能的突发情况?目光短浅的很呐!某些中国人过河拆桥的本事太强大,自己移民入籍了,生怕后来人移民入籍,来分他们的福利!可曾想过一句古话,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你今天支持保守 党上台,明天你是一盘散沙的少数族裔,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说剥夺你国籍就剥夺你国籍,没准去趟美国度个假,工作一下,或者回国照顾年迈父母,都能成为你 没有intent to reside 的借口剥夺你的国籍把你赶出加拿大,你连上法庭申诉的机会都没有。只有团结成一股力量,别人才不敢轻易拿你开刀,一盘散沙,碾死你比碾死只蚂蚁都容易。为什么凭空把加拿大公民人为地分成不同的等级,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就可以自由迁徙,归化的公民就要受各种限制?这是保守党撕裂社会的错误做法!保守党不但撕裂加拿大社会,而且践踏基本人权,将公民分为三六九等,限制公民迁徙自由,肆意剥夺加拿大公民的国籍,且无权上诉,C-24法案简直是加拿大的耻辱。保守党每次用完了移民就割一刀,比过河拆桥还恶劣,越来越多的人看清了他们忽悠的嘴脸![/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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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生的加拿大人完全没有出境限制,可以自由自在地出外旅游、在外国工作和居住,即使长时期在国外生活,也不用担心会被移民部官员质疑没有居加意愿而丧失公民身份。至于那些在外国出生,透过移民归化入籍的加拿大公民,若果离开加拿大,便要面对丧失公民身份的风险。大律师公会指出,归化入籍的加拿大公民即使有意 愿居住在加拿大,但却因为就业或其它个人原因要出国,只需有一位移民部官员认为,这位出国移民无意图居住在加拿大,政府便可以撤销移民的公民身份。上面这个是第一帖其中的一部分,大家看红字和蓝字部分。。。。。归化入籍的公民,因就业或其他个人原因出国,只需一位移民部官员认为你无意图居住在加拿大,政府便可以撤销你的移民公民的身份!将来的事谁也说不上,将来你的子女会不会因工作或学习出国?你会不会因工作、学习、父母、及其他各种原因也会离开加拿大?如果这样,你会不侌被剥夺加籍公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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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是针对那些拿了身份就回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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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党对得起支持他们的移民吗?看看这些移民挖空心思、奔走呐喊的样子,保守党一旦地位稳固就磨刀霍霍,切、切、切!莫须有的居住意向条款都出来了!https://www.cba.org/CBA/submissions/pdf/14-22-eng.pdf多思考一下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移民部长的解释或者我给你的解释都是从个人角度,不具有100%的法律效力!D. 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 if Granted CitizenshipThis proposal is one of the most troubling in Bill C-24 and is highly vulnerable to abuse. The CBA Section strenuously opposes requiring applicants to demonstrate an 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 if granted citizenship.First, the proposed requirement is likely unconstitutional. It would distinguish between naturalized and other Canadian citizens, and would violate mobility rights. (There would also be an incidental impairment of mobility for natural born Canadian citizens with naturalized children and spouses.)It would create two tiers of citizenship: natural born Canadian citizens, who could travel and live abroadwithout restriction; and naturalized Canadians, who would risk losing their status if they were ever to leave Canada. Naturalized citizens could find themselves in a situation where, despite having an 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need to go abroad temporarily for employment or personal reasons. Under the Bill, a single officer would decide whether the original intent to reside was a misrepresentation and potentially strip citizenship on this basis.The intent requirement will result in a significant drain on CIC resources for both assessment and enforcement. Processing times will inevitably be longer with a subjective review of each applicant’s intent along with supporting documents. The requirement will not clarify or simplify the criteria or processing of citizenship, contrary to the Bill’s objective.RECOMMENDATION:6. The CBA Section recommends that the requirement that an applicant demonstrate an 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 if granted citizenship be elimin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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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修改成:所有加拿大籍者没有居住在加拿大的意愿(intention),便可以把移民的公民身份撤销。恐怕反对的人不会那么多了,毕竟没有分裂社会层次,体现公平,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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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台湾+外蒙+西伯利亚等170万平方公里+钓鱼岛+港澳+。。 超赞 赏 自 自定义用户 0$(VIP 0) 4492015-10-17#6 入了加拿大国籍,我的中国国籍自动被剥夺了。要是我一直在加拿大境外工作,加拿大把我的加拿大国籍也取消了,我不就成了无国籍人士了?这个真好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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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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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纯粹是扯淡的 荒唐假设。这C24的立法来源在哪里。 --是2006年的黎巴嫩撤侨。 本来预计也就几百人的侨民, 结果突然蹦出7000多加拿大护照来。 连Harper的总理专机都用上啦,来撤侨, 耗资达8500万。 而当时社会就质疑,双重国籍。http://www.windsor8.com/canada/dual-nationality-2.html而后边政府开始反省, 先查入籍的, 好笑的是, 这7000多人回来的, 还有近4万黎巴嫩和加拿大护照持有者 还没有走呢!! 而后边查询入籍的, 结果 一个住址,竟然蹦出上百个 从这里入籍的 黎巴嫩人。 后边政府才开始正视此事。到后边叙利亚战争,IS兴起, 加拿大恐怖分子,要去中东圣战, 联邦不给护照,不让去, 他们就血洗 国会山。 这才出现了 C24. C24, 吊销公民身份,都是要 走司法程序, 给政府一个可以清除恐怖分子的 选项, 而这走司法, 就好比当初驱逐赖昌星一样, 花费纳税人的 巨额司法律师费用。 所以,要真正吊销一个人公民身份,并非易事。 要花费纳税人的大量金钱, 而实际情况,目前也只是 对toronto的 约旦裔恐怖分子,采取了行动, 没有看到其他案例。 而且司法并未给出结果。切勿依次来 搞社会恐怖。根本对正常人来说, 这纯粹是无稽之谈, 人走的正,何必怕鬼叫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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