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CEC 工作经历打分
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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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麻烦各位大大了。
我在加拿大公司工作,虽然是一个公司的同一个职位。但是前3年的薪水和直属领导调整很多(11次),前期公司也不是很规范,pay stups有一阵子总是延后现实中该发放的薪水。我在整理材料的时候,感觉全整理出来的翔实材料可能更让人一头雾水。我自己和公司会计两人都对工资单对了2小时。
昨天认真读了CEC的政策和算分方式,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不知道可行不可行。我受邀的那一轮,分数370左右,我自己算3年的工作经历有491分,算一年的工作经历是460分左右。刚好有一年2个月的全职工资流水是准确的。
1. 460分一年工作经历的加分,也是足够我在本轮递交材料,获得移民批准的吧?即使我受邀当时的分数是491.
2.如果 在 work history里只填前3年中的一年2个月作为申请CEC的employment recrds。我还是让老板开正常的employment letter,我自己也提供前3年的T4, NOA,但只提供那一年2个月的pay stups,可行吗?还是这么做更加让移民官觉得我的操作奇怪?
如果更多的加分是移民不需要的,反而会给我的移民申请带来更多的问题,我就想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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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60分一年工作经历的加分,也是足够我在本轮递交材料,获得移民批准的吧?即使我受邀当时的分数是491.
- 可以的。
- 只要符合最低分数的要求,便可以了。
2.如果 在 work history里只填前3年中的一年2个月作为申请CEC的employment recrds。我还是让老板开正常的employment letter,我自己也提供前3年的T4, NOA,但只提供那一年2个月的pay stups,可行吗?还是这么做更加让移民官觉得我的操作奇怪?
- 表达清楚, 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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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 您可以选择 用那一段工作经验, 申请加分。
我操作过, 但要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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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可行 但是如果是同一份工作同一个职位,只claim其中的几个月操作不当反而也有concern。如果出入不大,也是可以概括性的解释或者雇主信里面看看怎么合理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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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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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回复,是的。这也是我的concerns,比较麻烦的是我是在同一个公司同一个职位一直做的。只是薪水和工作小时的变化非常频繁。
那看这样行不行?employment letter还是正常写,按移民局要求,写出我在这个公司的工作时长,工作历史,和当下的薪水小时数等。在supporting doc里,我加上往年工作的T4和 NOR,但pay stubs,我只提供近6个月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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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loyment letter 可以是正常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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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复,我的软肋就是最开始的工作pay stubs。如果只提交近6个月的pay stubs,我是claim近3年的工作经历还是只claim那一年2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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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如果只claim那一年2个月的,我要自己给出合理解释。是吧,就加个解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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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同一封公司信内, 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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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您说的了!谢谢指点!是的,我那1年2个月的工作经历是唯一37.5小时每周的全职工作经历,前3年里其他的工作经历都是每周30小时的。嗯嗯,如果把这个工作时长的变化体现出来,我claim这1年2个月的工作经历,就合情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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