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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最新指示:虽然独立申请人应该按照提交I-526时的项目计划开展项目,但是考虑到商业环境是不确定的,即时申请人两年后以不同的项目经营,只要是创造出就业,其I-829也将获得批准,申请人无需提出新的I-526申请或向移民局备案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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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独立申请人项目计划可以变更!移民局最新指示:虽然独立申请人应该按照提交I-526时的项目计划开展项目,但是考虑到商业环境是不确定的,即时申请人两年后以不同的项目经营,只要是创造出就业,其I-829也将获得批准,申请人无需提出新的I-526申请或向移民局备案报批。点击展开...确实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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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独立申请人项目计划可以变更!确实是好消息!!点击展开...研判移民局着手促进独立申请人,严厉监管区域中心集体集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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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独立申请人项目计划可以变更!继续忽悠吧。商业计划的改变也看在什么阶段改变的。到目前为止新政策还没有出台! 现行法规是: The effect of changed business plans on a regional center or an individual investor’s immigration status may differ depending on when the change is made relative to the various petitions the regional center or the individual investor have filed. It is well established that in visa petition proceedings, a petitioner must establish eligibility at the time of filing and that a petition cannot be approved if, after filing, the petitioner becomes eligible under a new set of facts or circumstances. 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Comm. 1971);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at 175 (“a petitioner may not make material changes to a petition that has already been filed in an effort to make an apparently deficient petition conform to Service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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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闲事,不听废话,低头做事,抬头看路!均属个人观点,与所在机构无关研判移民局着手促进独立申请人,严厉监管区域中心集体集资项目!点击展开...这一点我是支持你的。我觉得你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EB-5的框架下,我们的建议也不要误导投资人。 投资人对项目有越大的控制权,投资人的绿卡风险就越小。项目越小,投资人的资金对项目的重要性越大,投资人也就越有发言权。 我也赞成连锁项目,或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的50万投资可以独立投资,或和一个美国店主合伙做项目。我已经和一个特许经营的超市项目沟通过了。因为和我们洽谈的是这家公司的中西部经理,如果投资人可以在芝加哥等中西部地区投资超市项目,我现在就有项目可以做。一些投资人希望在加州的西部市场,我还没有联系到西部市场的经理,还需要一段时间。 这家超市全国有1200多家,是美国5大超市集团之一。一个超市的投资是80万左右。100万投资的项目的资金构成是,美国店主25万+美国总公司25万+EB5投资50。 保证直接就业10个的雇佣。这家公司称,一个15000尺的超市,每周收入是$81000美金, 这是个全国平均销售水平。 我介入这个项目是为了帮助我的合伙人的建筑装修公司的业务。他们现在也在和麦当劳集团的Chipole拓张的业务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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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独立申请人项目计划可以变更!这一点我是支持你的。我觉得你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EB-5的框架下,我们的建议也不要误导投资人。 投资人对项目有越大的控制权,投资人的绿卡风险就越小。项目越小,投资人的资金对项目的重要性越大,投资人也就越有发言权。 我也赞成连锁项目,或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的50万投资可以独立投资,或和一个美国店主合伙做项目。我已经和一个特许经营的超市项目沟通过了。因为和我们洽谈的是这家公司的中西部经理,如果投资人可以在芝加哥等中西部地区投资超市项目,我现在就有项目可以做。一些投资人希望在加州的西部市场,我还没有联系到西部市场的经理,还需要一段时间。 这家超市全国有1200多家,是美国5大超市集团之一。一个超市的投资是80万左右。100万投资的项目的资金构成是,美国店主25万+美国总公司25万+EB5投资50。 保证直接就业10个的雇佣。这家公司称,一个15000尺的超市,每周收入是$81000美金, 这是个全国平均销售水平。 我介入这个项目是为了帮助我的合伙人的建筑装修公司的业务。他们现在也在和麦当劳集团的Chipole拓张的业务洽谈。点击展开...这是抄袭,却没有抄对。你的初衷是集资,不是服务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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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独立申请人项目计划可以变更!这是抄袭,却没有抄对。你的初衷是集资,不是服务申请人。点击展开...是抄袭了,改良了一下。 但不是集资。一对一的投资。我把项目介绍给投资人,收个项目费最多了。这不是我主要收入,这点跟你不一样。 没有在美国经商的经验,这也是投资人的风险。 一个投资人和一个美国人合伙,在美国总公司的参与和监督下,这样项目的商业风险就大大减低了。 你那种雇管理人的作法,经理和投资人利益不一直,对于7-11这类的经营,赔钱的机会比赚钱多。我老公家以前也开过7-11。这是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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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独立申请人项目计划可以变更!利用移民心切设立EB5投资骗局 加州数名华人被诉欺诈​ 2011年7月14日加州San Mateo县州初审法院(Superior Court 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for the County of San Mateo)消息,以移民中介人身份诈骗中国投资者的数名华人于当日被提起民事诉讼,原告为多名中国投资者。诉状中提到,被告以募集项目资金,可安排EB-5投资移民为由,骗取大笔钱财挪至私用,事发后潜逃并行踪不明,要求法院追究其赔偿责任。 来华物色投资人 自称握有项目​ 此次起诉的三名被告来自中国中山市和香港,2007年经同乡Tony He(亦为被告之一)介绍,与被告Sammy Lee、和自称是美国律师(实际上已丧失在加州执业的资格)的Kammy Au会面;原告表明了其有意移民美国的意图,Lee自称其已在加州San Bruno市买下了名为“半岛广场”(Peninsular Plaza)的建设项目,正在寻找潜在投资人;称投资者可因此通过EB-5投资计划取得绿卡,Kammy Au则称该项投资可稳保原告拿到绿卡,并告诉他们每人需为此缴纳100万美元,相关手续可由他开办的TA移民咨询处(TA Immigration and Consulting Services)代为办理。 Lee向三名原告提到,他名下的C公司(亦为被告之一)已经斥资589万美元,买下了半岛广场的一块地皮,原告所缴纳的300万美元将全部投入这块地上即将建立的一家中式餐厅,该餐厅将由“东方餐饮管理公司”(Oriental Food and Beverage Management)经营。 原告信以为真,便与被告订立了合同,约定三名原告各出资100万美元用于前述中餐厅的建设,并由Au的咨询处办理EB-5申请手续。 2007年5月,Lee和Au找到原告,称餐厅需两年方可建成,为了避免等待,建议原告将资金改投到Lee名下的C公司中,因为C公司可立即开工建设半岛广场的工程,而且EB-5计划也可以适用于投资房地产开发行业。Lee还向原告保证倘若未拿到绿卡,则其投资额将如数返还。双方遂在6月更改了合同。其中两名原告还入股了C公司,被告Lee向他们保证在2008年3月之前便可收回当初的投资额。在介绍人Tony He出具书面担保后,三名原告在2007年12月付清了余款。 工程不符移民法要求 EB5申请遭驳回​ 但在钱款出手之后,原告才得知被告Lee根本未将这300万美元用于半岛广场项目的建设,甚至C公司也并不是该项目的地皮拥有人。 被告Kammy Au在2008年2月向移民局提交了EB-5申请表。2008年12月,移民局通知原告的投资项目并未达到创造合格就业机会的要求,因为建设工程所雇用的工人均属临时性质,并非移民局所认可的全职劳动者;移民局提出若不能按时修正缺陷,将驳回其EB-5申请。但负责经办的Kammy Au未能解决这一问题,导致三名原告的EB-5申请最终在2009年被驳回。 2008年6月,之前入股C公司的两名原告见允诺的返款迟迟未能到帐,经协商与有关被告达成了延期还款协议,新的期限为2008年10月15日;但到了10月15日,C公司依然未能付钱,原告不得不将期限再次宽延至2009年10月。 一再拖延欠款 诈称“已死”躲诉讼​ 鉴于上述原因,原告找到Lee和Au,称投资计划已经失败,被告应如约返还原告的300万美元,但Lee却称300万还陷在项目里,无法取出。原告后来才得知,Lee在2010年将该项目卖给了AW财务公司,没有过帐交易,仅有工程完成之后应付460万美元的一纸票据。诉状指出AW公司与C公司之间实为关联交易,因为AW公司的总裁雷宾凌(音,Bin Ling Lei)便是C公司的CFO兼董事;该案中的被告之间亦是各为代理人的关系。 2010年4月,雷宾凌通知原告,称Tony He与Sammy Lee已意外死亡,但原告认为这不过是诈死以逃避诉讼,而另一被告Kammy Au也杳无音信。 原告遂以欺诈、违约、失职(针对Kammy Au及其咨询处)、过失、侵吞和股东派生诉讼等为由将被告诉至法庭,要求返还欠款300余万美元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以及支付相应的律师费。此案目前尚在审理之中,而上述三名被告至今依旧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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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闲事,不听废话,低头做事,抬头看路!均属个人观点,与所在机构无关利用移民心切设立EB5投资骗局 加州数名华人被诉欺诈​ 2011年7月14日加州San Mateo县州初审法院(Superior Court 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for the County of San Mateo)消息,以移民中介人身份诈骗中国投资者的数名华人于当日被提起民事诉讼,原告为多名中国投资者。诉状中提到,被告以募集项目资金,可安排EB-5投资移民为由,骗取大笔钱财挪至私用,事发后潜逃并行踪不明,要求法院追究其赔偿责任。 来华物色投资人 自称握有项目​ 此次起诉的三名被告来自中国中山市和香港,2007年经同乡Tony He(亦为被告之一)介绍,与被告Sammy Lee、和自称是美国律师(实际上已丧失在加州执业的资格)的Kammy Au会面;原告表明了其有意移民美国的意图,Lee自称其已在加州San Bruno市买下了名为“半岛广场”(Peninsular Plaza)的建设项目,正在寻找潜在投资人;称投资者可因此通过EB-5投资计划取得绿卡,Kammy Au则称该项投资可稳保原告拿到绿卡,并告诉他们每人需为此缴纳100万美元,相关手续可由他开办的TA移民咨询处(TA Immigration and Consulting Services)代为办理。 Lee向三名原告提到,他名下的C公司(亦为被告之一)已经斥资589万美元,买下了半岛广场的一块地皮,原告所缴纳的300万美元将全部投入这块地上即将建立的一家中式餐厅,该餐厅将由“东方餐饮管理公司”(Oriental Food and Beverage Management)经营。 原告信以为真,便与被告订立了合同,约定三名原告各出资100万美元用于前述中餐厅的建设,并由Au的咨询处办理EB-5申请手续。 2007年5月,Lee和Au找到原告,称餐厅需两年方可建成,为了避免等待,建议原告将资金改投到Lee名下的C公司中,因为C公司可立即开工建设半岛广场的工程,而且EB-5计划也可以适用于投资房地产开发行业。Lee还向原告保证倘若未拿到绿卡,则其投资额将如数返还。双方遂在6月更改了合同。其中两名原告还入股了C公司,被告Lee向他们保证在2008年3月之前便可收回当初的投资额。在介绍人Tony He出具书面担保后,三名原告在2007年12月付清了余款。 工程不符移民法要求 EB5申请遭驳回​ 但在钱款出手之后,原告才得知被告Lee根本未将这300万美元用于半岛广场项目的建设,甚至C公司也并不是该项目的地皮拥有人。 被告Kammy Au在2008年2月向移民局提交了EB-5申请表。2008年12月,移民局通知原告的投资项目并未达到创造合格就业机会的要求,因为建设工程所雇用的工人均属临时性质,并非移民局所认可的全职劳动者;移民局提出若不能按时修正缺陷,将驳回其EB-5申请。但负责经办的Kammy Au未能解决这一问题,导致三名原告的EB-5申请最终在2009年被驳回。 2008年6月,之前入股C公司的两名原告见允诺的返款迟迟未能到帐,经协商与有关被告达成了延期还款协议,新的期限为2008年10月15日;但到了10月15日,C公司依然未能付钱,原告不得不将期限再次宽延至2009年10月。 一再拖延欠款 诈称“已死”躲诉讼​ 鉴于上述原因,原告找到Lee和Au,称投资计划已经失败,被告应如约返还原告的300万美元,但Lee却称300万还陷在项目里,无法取出。原告后来才得知,Lee在2010年将该项目卖给了AW财务公司,没有过帐交易,仅有工程完成之后应付460万美元的一纸票据。诉状指出AW公司与C公司之间实为关联交易,因为AW公司的总裁雷宾凌(音,Bin Ling Lei)便是C公司的CFO兼董事;该案中的被告之间亦是各为代理人的关系。 2010年4月,雷宾凌通知原告,称Tony He与Sammy Lee已意外死亡,但原告认为这不过是诈死以逃避诉讼,而另一被告Kammy Au也杳无音信。 原告遂以欺诈、违约、失职(针对Kammy Au及其咨询处)、过失、侵吞和股东派生诉讼等为由将被告诉至法庭,要求返还欠款300余万美元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以及支付相应的律师费。此案目前尚在审理之中,而上述三名被告至今依旧下落不明。点击展开...你们公司搞的那个区域中心进展如何啊?搞什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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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独立申请人项目计划可以变更!市场分工不同,我们自己不搞区域中心。自己搞区域中心的话,哪还有其他好项目的区域中心再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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