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227-1127递料的都可进)



在加拿大


看了和中中介的那封给申请人的信,我就一直在想他们提出的回溯审查的问题,我们先回放一下历史吧: 今年3月14日前移民部长范茵丽向国会提出配合预算案执行的《移民及难民法修订案》,而2月27日应该是预算通过的日子,我们这位戴着黑墨镜的前女部长就选定了此日为227新政的分界线。但是请注意:此时这个紧缺职业修订案还并没有被国会通过,只是向国会提出而已,请求通过之中。 2008年6月9日晚,包括现行移民法修订条文在内的《财政预算案实施法案》,在众议院以120票对90票,顺利通过第三读。同时有许多自由党国会议员是投反对与弃权票的。当然还需要在上院获得通过,最终在6月17日,CIC在其官网上正式发文说该法案正式获得通过(可见此连接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08/2008-06-17.asp),但是具体哪些职业为紧缺职业一直没有公布,直到11月28日,由新任移民部长公布,38个职业列于其中。 我不知道大部分朋友的看法是啥,可能会有人觉得CIC定227这个日子是合理的,但是我个人觉得CIC用批准后的新条例去回溯审核还没被国会最后通过前的递料的那部分申请人(即227-617)是不公平的。况且,紧缺职业又是在11月28日才刚刚公布。 我知道跟CIC去争这个问题难度很大,也许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但是有一丝希望,相关的的朋友就不要放弃,如果争辩成功,这段期间(227-617)递料的朋友能被救起来,也是件大喜事了。 作为申请人,我们个体的力量是很小的,但是也可以直接向CIC发EMAIL提出我们的质疑。我了解了一下,已经有部分移民公司与加拿大的移民律师在研究这个问题了,毕竟这是跟他们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我没记错的话,2001年的也发生过回溯审核的问题。那次是申请人获得了成功。 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牵涉到个人利益,还是得相关的朋友自己考虑。如果我哪里写错,欢迎指正。更希望大家一起想办法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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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支持一下,人多力量大,能多救出来一个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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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非常支持楼主的建议。算我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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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蒙蒙牛是属于227之前的还是之后的?希望你早日移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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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0号登陆多伦多Keep on knocking, and the door will be opened.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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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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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用批准后的新条例去回溯审核还没被国会最后通过前的递料的那部分申请人(即227-617)是不公平的。况且,紧缺职业又是在11月28日才刚刚公布。说得好,我要发一封邮件给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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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不要把227-1128之间再分成两块。 对六月到11月的申请人一样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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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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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不要把227-1128之间再分成两块。 对六月到11月的申请人一样是不公平的。点击展开...对,CIC严重地违反了公平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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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就是一个人的信仰不要把227-1128之间再分成两块。 对六月到11月的申请人一样是不公平的。点击展开...支持。 不过平心而论,227-617只见的申请人要求按照91新政来操作的理由更充足一些。 这是因为:法律没有得到议会批准前不能成为法律(617以前,该法律并没有得到议会通过),在新法规没有通过前,继续按旧法规操作是国际惯例,并且事实上也是这么操作的,617以前拿到fn的都是正式fn,且正式建档,所走程序与91新政完全一样。 617-1128期间,因为该法律已经获得通过,唯一可以利用的漏洞就是38种职业列表迟迟未能出台,这部分人拿到的fn确认信已经有明确标示,并且是临时fn。 一般说来,法律的回溯,都是新法比旧法对大众更宽和更有利的情况下才会回溯,如果新法比旧法更严格苛刻,国际惯例都是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或者正式颁布之后的某一个明确标注的日起开始施行。这也是227-1128其间申请人可以利用的武器,特别是对227-617之间的申请人。希望移友们不要气馁,有一分希望,就要用十分的努力去争取;有这种心态,不仅有很大可能获得成功,而且这种心态也是我们移民加拿大以后面对困难所必须具备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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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我的看法是通过的修正案是一个原则性的法律,它授权移民部长通过具体的政策调整移民节奏。加拿大使馆的信已经暗示,1128这个政策只是移民部长在11月28日那天的讲话,而具体的行政公文还没有被ISSUED,也就是说使馆还没有收到正式的书面公文确认这些政策,书面公文是执行法律的法理基础。现在的问题是移民部长有一个“滥用法律解释”的问题,他可以追溯227-1128之间的申请,同样,他也可以利用原则性的法律条文漏洞去解释其它已经符合要求的申请,因为他可以以“提高移民审批效率”来解释他的滥权行为。因此这不是一个227-1128之间申请人的问题,本质上也涉及到其他申请人的权益。因为行政滥权是民主社会的大敌,是任何一个正直公民应该坚决予以抵制的,因为这种行为最终将伤害所有公民的权益。最根本的是,我觉得他在1128宣布这个政策,完全是大选中一种政客为其政党利益服务的竞选行为。因此,现在的问题不是推翻法律,而是推翻移民部长的“滥权讲话”,在他的讲话形成正式的公文之前把这个“不讲政府信用,滥用权力”的部长讲话推翻掉。大家牢记一点,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高官的个人讲话在形成政策文件之前都是可以收回和更改的。进一步说,明年一月加拿大即将大选,现任移民部长肯定下台,在此之前,大家有时间和机会去要求收回或者更改他的讲话精神。一旦将来讲话形成正式公文,就不好更改或者修正了,因为涉及复杂的行政程序问题。希望大家把这个意思都和律师和中介讲清楚,一起抗议一切不公正行为。以上论述基础本人现有的信息来源,因为信息来源有限,可能有错误,希望大家修正,如果完全不对,希望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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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我的看法是通过的修正案是一个原则性的法律,它授权移民部长通过具体的政策调整移民节奏。 加拿大使馆的信已经暗示,1128这个政策只是移民部长在11月28日那天的讲话,而具体的行政公文还没有被ISSUED,也就是说使馆还没有收到正式的书面公文确认这些政策,书面公文是执行法律的法理基础。 现在的问题是移民部长有一个“滥用法律解释”的问题,他可以追溯227-1128之间的申请,同样,他也可以利用原则性的法律条文漏洞去解释其它已经符合要求的申请,因为他可以以“提高移民审批效率”来解释他的滥权行为。 因此这不是一个227-1128之间申请人的问题,本质上也涉及到其他申请人的权益。因为行政滥权是民主社会的大敌,是任何一个正直公民应该坚决予以抵制的,因为这种行为最终将伤害所有公民的权益。 最根本的是,我觉得他在1128宣布这个政策,完全是大选中一种政客为其政党利益服务的竞选行为。 因此,现在的问题不是推翻法律,而是推翻移民部长的“滥权讲话”,在他的讲话形成正式的公文之前把这个“不讲政府信用,滥用权力”的部长讲话推翻掉。 大家牢记一点,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高官的个人讲话在形成政策文件之前都是可以收回和更改的。 进一步说,明年一月加拿大即将大选,现任移民部长肯定下台,在此之前,大家有时间和机会去要求收回或者更改他的讲话精神。一旦将来讲话形成正式公文,就不好更改或者修正了,因为涉及复杂的行政程序问题。 希望大家把这个意思都和律师和中介讲清楚,一起抗议一切不公正行为。 以上论述基础本人现有的信息来源,因为信息来源有限,可能有错误,希望大家修正,如果完全不对,希望大家谅解。点击展开...精辟!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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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就是一个人的信仰我的看法是通过的修正案是一个原则性的法律,它授权移民部长通过具体的政策调整移民节奏。 加拿大使馆的信已经暗示,1128这个政策只是移民部长在11月28日那天的讲话,而具体的行政公文还没有被ISSUED,也就是说使馆还没有收到正式的书面公文确认这些政策,书面公文是执行法律的法理基础。 现在的问题是移民部长有一个“滥用法律解释”的问题,他可以追溯227-1128之间的申请,同样,他也可以利用原则性的法律条文漏洞去解释其它已经符合要求的申请,因为他可以以“提高移民审批效率”来解释他的滥权行为。 因此这不是一个227-1128之间申请人的问题,本质上也涉及到其他申请人的权益。因为行政滥权是民主社会的大敌,是任何一个正直公民应该坚决予以抵制的,因为这种行为最终将伤害所有公民的权益。 最根本的是,我觉得他在1128宣布这个政策,完全是大选中一种政客为其政党利益服务的竞选行为。 因此,现在的问题不是推翻法律,而是推翻移民部长的“滥权讲话”,在他的讲话形成正式的公文之前把这个“不讲政府信用,滥用权力”的部长讲话推翻掉。 大家牢记一点,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高官的个人讲话在形成政策文件之前都是可以收回和更改的。 进一步说,明年一月加拿大即将大选,现任移民部长肯定下台,在此之前,大家有时间和机会去要求收回或者更改他的讲话精神。一旦将来讲话形成正式公文,就不好更改或者修正了,因为涉及复杂的行政程序问题。 希望大家把这个意思都和律师和中介讲清楚,一起抗议一切不公正行为。 以上论述基础本人现有的信息来源,因为信息来源有限,可能有错误,希望大家修正,如果完全不对,希望大家谅解。点击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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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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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加拿大政府做事很不严谨,也不负责。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移民的审理时间已经够长的了。现在227-1128之间的申请人还要经过申诉,仲裁才能进入正式的审理程序,等候的时间就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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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看了和中中介的那封给申请人的信,我就一直在想他们提出的回溯审查的问题,我们先回放一下历史吧: 今年3月14日前移民部长范茵丽向国会提出配合预算案执行的《移民及难民法修订案》,而2月27日应该是预算通过的日子,我们这位戴着黑墨镜的前女部长就选定了此日为227新政的分界线。但是请注意:此时这个紧缺职业修订案还并没有被国会通过,只是向国会提出而已,请求通过之中。 2008年6月9日晚,包括现行移民法修订条文在内的《财政预算案实施法案》,在众议院以120票对90票,顺利通过第三读。同时有许多自由党国会议员是投反对与弃权票的。当然还需要在上院获得通过,最终在6月17日,CIC在其官网上正式发文说该法案正式获得通过(可见此连接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08/2008-06-17.asp),但是具体哪些职业为紧缺职业一直没有公布,直到11月28日,由新任移民部长公布,38个职业列于其中。 我不知道大部分朋友的看法是啥,可能会有人觉得CIC定227这个日子是合理的,但是我个人觉得CIC用批准后的新条例去回溯审核还没被国会最后通过前的递料的那部分申请人(即227-617)是不公平的。况且,紧缺职业又是在11月28日才刚刚公布。 我知道跟CIC去争这个问题难度很大,也许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但是有一丝希望,相关的的朋友就不要放弃,如果争辩成功,这段期间(227-617)递料的朋友能被救起来,也是件大喜事了。 作为申请人,我们个体的力量是很小的,但是也可以直接向CIC发EMAIL提出我们的质疑。我了解了一下,已经有部分移民公司与加拿大的移民律师在研究这个问题了,毕竟这是跟他们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我没记错的话,2001年的也发生过回溯审核的问题。那次是申请人获得了成功。 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牵涉到个人利益,还是得相关的朋友自己考虑。如果我哪里写错,欢迎指正。 更希望大家一起想办法出主意。点击展开...移民法案的回溯力的确是有够龌龊!新西兰也玩过 坚决支持和衷心祝福蒙蒙牛早日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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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支持!有没有可能227-1128的一起拯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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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227的回溯审核问题不知道家园里写信给MINISTER的有多少人, 大家写信把真实姓名拼音和FN写进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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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04, 2008 EMS递表HKAugust 05, 2008 HK妥投August 18, 2008 HK扣款Nov. 26, 2008 收到FN (FN发出日期:Nov.19)------转向Q.不知道家园里写信给MINISTER的有多少人, 大家写信把真实姓名拼音和FN写进去了吗?点击展开...我不打算写FN和名字,就对他的回溯complain, 我的意思就是游戏规则是加拿大政府定的, 他愿意改随他, 我们没有办法. 但不能自己制定了游戏规则自己随意反悔, 太没有信用了.我人为应该从1128开始执行C-50, 因为6.17他们只是同意要改革,但怎么改自己也没定呢, 凭什么在他拿定主意之前, 大家都要同意按他的主意办啊? 那时他什么主意他自己还没底呢! 如果他认为大家在他拿定主意前必须按他的主意办, 那么他完全可以在这其间不接收材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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