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今天收到补料通知,要求在60天内(4月2日签出)补充在日期间的无罪证明。请问办过日本证明的筒子,你们是要求直接寄到香港的领事馆,还是寄给本人后在转寄领事馆的?因为从目前的时间看,寄给我再转寄的话,时间有些来不及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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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询方式:微信jinsonglica回复: 再问关于外国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问题FN信中不是说为提高效率,补料的时候最好贴上随FN发的那个条形码吗?如果直接寄的话,不是贴不上了吗?不懂,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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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在于折腾!!! 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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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爷 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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