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图为一名护士照顾医院内深切治疗部一名患者。(资料图片)
聆讯庭文件显示,2021年7月9日,AL对JL的父亲进行了一次神经外科手术,以去除病人头部内的听觉瘤。当时患者的年龄为74岁。不幸的是,患者在手术后病情恶化,并于当年9月21日去世。
在这一过程中,AL医生是病人的主治医生,除了动手术,在病人术后住院期间,也是多次参与对病人的治疗,因此JL认为这个医生要对自己父亲的去世承担责任,于是告上了投诉委员会。
质疑医生没及时发现感染
JL称,当患者健康状况迅速恶化时,AL医生未能及时发现、治疗和控制住脑脊液(CSF)泄漏和脑部感染的情况,而且也没有向病人家属及时通报病情。
尤其在7月26日当天,患者的某项生理指标已经降至0,按照病人家属的理解就是异常情况,但AL医生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错过了治疗感染的最佳时机。
之后在9月2日,有一名感染控制医生私下告知病人家属,此时要治疗脑部感染为时已晚,但AL医生却一直向家属隐瞒。
而投诉委员会则认为,AL医生所有的处置措施并无不当之处,而停药后第10天出现脑积水的情况,那时是由另一位神经外科医生来处理,AL医生并不在场;申诉人所称的脑脊液泄漏的情况没有纪录;且虽然患者有伤口引流和裂开,但没有脑内或脑室腹膜(VP)分流的相关感染,伤口得到了适当的处置和治疗,同时使用了抗生素。委员会在审查了医疗纪录后得出结论,尽管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医疗治疗,但患者不幸出现了进行性多器官衰竭,并最终导致死亡。
至于JL所说的未向家人通报病情,但病人家属口头同意所有ICU相关治疗,也签署了开颅/肿瘤切除手术的同意书,还参与临终讨论并建立护理目标,没有可以隐瞒的病情。
两委员会咸认为医生无犯错
无论是投诉委员会还是后来的审查委员会都认为,所有的医疗纪录都证明,AL医生在其中并无行差踏错,都已经做了适当的处置,碰上病人器官衰竭也是无可奈何,因此不会对AL医生有进一步的行动。
投诉人JL声称曾向安省内外科医生会下属的质询、投诉和报告委员会控告AL医生,指责后者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有问题,但投诉委员会却不认为医生做错,拒绝采取进一步行动,因此才向审查委员会(委员会)提出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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