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大家好,我是O1签证,我的I129 Valid from 7/30/2012 to 7/29/2015 。因为不是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单位所以想辞职,我想请问一下,现在辞职了是否可以继续留在美国?如果不可以需要在几天内回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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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没有Grace Period。主管部门应该有相关规定。可以参考:http://www.vanderbilt.edu/visit/immigration/O-1-Overview.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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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没有Grace Period。主管部门应该有相关规定。可以参考:http://www.vanderbilt.edu/visit/immigration/O-1-Overview.php By LucyFur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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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链接中可以看到 Vanderbilt 大学规定 O-1签证 中止工作后没有宽限期(Grace Period),也就是说需要马上离境。签证不能决定在美国的有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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