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本人持b2签证赴美,在火奴鲁鲁机场入关时我遭遇到了麻烦。一位年轻的海关官员以我上次在美期间超期滞留9个月为由拒绝我入境。我不认可这个说法,我回答说我有申请延期并得到批准,在第二次延签申请未获准后合法离境。可是他说没有看到我的任何申请延期的相关信息(这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并要求我购买返程机票(2000美元找回我6元50美分)。在我的再三的请求下,他最终查出了我的申请延期信息,在排除了他给出的超期滞留9个月的结论下,他开始纠结我的第二次延期申请,他认为我的申请滞后了20天(但事实是我依然是提前于9月19日即已递交申请(通过ups邮寄的)并付了费用)。在我的所有解释丶申辩无果,我无奈地于当地时间的下午5:50原路返回北京。目前我手上所有资料齐全,可以佐证我不是非法滞留。我上次的赴美时间是2010年10月6日,入关时批准的居留时间至2011年4月5日。在2011年2月初我递交了延期申请并交纳了相关费用,通过邮局寄出了资料和i-94表,由于移民局没有收到我寄出的补充材料(我没有使用快递),拒绝了我的延签申请 ,我很快递交motion和补充资料,获准延期居留至2011年10月5日。由于我在美国的旅游和购物计划没有按期完成(由于我的英语不好需要女儿帮助而我只能适应女儿的时间安排,加上天气的原因,导致旅游计划延后;更重要的是当时女儿的男友不在美国,我还从没见过他,我要想见他,只有一个女儿,作为母亲我很操心她的婚姻大事且年龄也不小了),2011年9月19日,我根据我的情况再次提交延期申请,并按instruction的要求交纳了300美元的费用,12年10月初,我收到了移民局退回的我的材料告知我只需交290美元即可,让我把申请费更正后重新寄出。2011年10月17日,我按照移民局的要求重新寄出了支票和所有资料。2011年12月7日,我收到了移民局的拒绝延期的信件并于2012年1月8日离境。和我直接交锋的是一位非常年轻的海关工作人员,他基本上是不允许我作辩解的,他先入为主地认为我的解释是在编故事,在和他长达7个小时的过程中他时而粗暴丶时而恼怒,在没有确认我有申请延期的信息情况下就做出了让我购买返程机票回国的处理决定。在找到相关信息和我一再解释后他有些许缓和,但当他意识到他已经做出了让我返回的决定,他又很快转变态度,从中找蛛丝马迹,当找到第二次的延期申请有空档期(是他的记录),他马上如获至宝般的变得强势起来,无论我怎样解释都不行,还是维持他一开始做出的取消本次签证的决定。最后他温和地对我说,“你尽快回北京去签证,还可以赶回来参加女儿的婚礼”。另外,我还感觉他的职业素养不够,譬如:当他看到我的护照的封面上有北京中信的标签时问怎么回事,我回答是,我符合美国大使馆的免面签规定,这次签证由中信银行代递交的,他又说我在讲故事,他认为是不可能的事,说我是怕面签被拒。语言障碍也是本次入境遭遇的麻烦之一,尽管有中文翻译,但我还是处于不利和被动的境地。我没有带上我的齐全的申请延期的资料是我一大失误。综上所述,我应该怎么办?求教高人,请指点迷津!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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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第二次延期中间的空档期可能会有问题。因为在移民局退回你的申请材料的时候,这个时间已经过了你合法逗留期了。(退回材料说明他们并未处理。)并且我觉得移民局第二次拒绝你的延期,也可能是你最后次递交延期材料的时候身份已经过期的缘故。最好问问移民律师,或者你可以带上你当时延期的材料,重新申请美国签证。一般只要拿出相关的材料,VO会同意你的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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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指点!我的申请是在居留期之前递交的(是没有空挡期)。我收到的移民局退回的我的材料告知我只需交290美元即可,让我把申请费更正后重新寄出,移民局的来信还明确指出这并不是拒签。2011年10月17日,我按照移民局的要求重新寄出了支票和所有资料。2011年12月7日,我收到了移民局的拒绝延期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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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指点!我的申请是在居留期之前递交的(是没有空挡期)。我收到的移民局退回的我的材料告知我只需交290美元即可,让我把申请费更正后重新寄出,移民局的来信还明确指出这并不是拒签。2011年10月17日,我按照移民局的要求重新寄出了支票和所有资料。2011年12月7日,我收到了移民局的拒绝延期的信件 By jieyishihuo
我明白你的意思。其实就是怕移民局处理的时候,当做退件来处理,而不是类似材料不足需要补交材料来处理。或者你可以拿着你的资料 再次预约面签,在面签的时候把事情的前后说清楚,应该不会有问题。但是说实在的,曾经有不少人因为在美国境内延期之后续签被拒,当然也有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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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我这次签证很顺利,为什么签证官能看到的相关信息而海关却查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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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在火努鲁鲁吗,如果你女儿在纽约或者洛杉矶,而你在火怒露露入境加上你之前两次申请延期回国,海关官员是怀疑你有移民倾向而已,因为你的签证类型是旅游,很少有人持续不间断的在美国旅行一年还不回的,至于你说你想看看女婿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海关不会理你,因为你在美国的目的必需跟你的签证类型一致,任何的不一致,海关都可以拒绝你入境,这个跟给你本次签证的签证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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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de 你女儿在火努鲁鲁吗,如果你女儿在纽约或者洛杉矶,而你在火怒露露入境加上你之前两次申请延期回国,海关官员是怀疑你有移民倾向而已,因为你的签证类型是旅游,很少有人持续不间断的在美国旅行一年还不回的,至于你说你想看看女婿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海关不会理你,因为你在美国的目的必需跟你的签证类型一致,任何的不一致,海关都可以拒绝你入境,这个跟给你本次签证的签证官无关。
B2应该是属于探亲或旅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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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理信息应该是共享的,所以你可以找移民律师问问看情况。我觉得可能是海关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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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感:1丶最终查到了信息,说明信息是存在的,不知何故一开始没有查到;2丶他的处理决定是基于超期滞留,他对此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我认为是职业使然,我都能理解(换位思考);3丶当查到相关信息后,他态度有所改变甚至有让我入境的表现,说明他有感觉到自己的决定是否恰当合理;4丶他鸡蛋挑骨般地找破绽,他找出的问题我也给他做出了真实的回答,但这已成为他的救命稻草始终不放。他依然坚持原来决定。 综合分析,最不理解的就是为什么一开始没有查到相关信息?因为按照逻辑推理这是导致这个结果的最关键丶最根本之所在。算不算他的失误造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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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但我没明白你说的我女儿不在夏威夷和我在火奴鲁鲁入境有什么关系呢?请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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