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洛杉矶高手同胞丶Lucy丶同舟,请指教。关于在美国
在加拿大
本人是绿卡持有者,2017年10月初与爱人结婚。爱人是旅游签证。现在已经过期。2017年10月底递交了i-130。2018年6月初,爱人申请了避难,9月中旬被转到移民法庭,要求 Remove processing。请问现在我可以递交I—485丶 还是需要拿到 i-130 通过之后再提交。非常感谢。
评论
如果你还是绿卡身份,只能等拿到I-130批准信,并且你成为公民之后,才能帮你太太关庭或是递交I-485。目前你是绿卡身份的话,不管是否有I-130批准信,你太太已经在移民法庭,都不能递交I-485
评论
以此案例,留给后人阅读和参考。
·加拿大留学移民 今天学到了一个英语单词的新含义Soft Landing 短登
·中文新闻 为什么这张三名男子站在澳大利亚丛林中的照片引起了社区的严
·中文新闻 澳大利亚最大的房屋建筑商发出令人心寒的警告,破产人数激增